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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节能的温馨提示
文章作者或来源: 后勤管理处、校节能办 浏览次数:( 1515 ) 发布时间: 2017/5/27

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随着天气逐渐变热,后勤服务集团水电办发现近期学校负荷增加幅度较大,为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生活,请大家注意用电安全,自觉遵守节能管理规定:

、空调设备使用开启温度控制:

当本地天气预报气温高于30度以上时,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功能。

、空调设备使用温度调节设置:

1、空调设备使用时,各室、场馆必须有专人负责,关闭门、窗,确保空调设备使用效果。

2、空调设备使用时,室内制冷温度调节不得低于26度。

3、严禁室内无人时开启空调,离开空调房长时间(一般在15分钟以上)时一律关闭空调。

、空调设备使用开启时间控制:

正常工作日开启时间:800-1200 冬季1400-1700;夏季14:30-17:30

四、空调设备使用管理

1、本着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使用单位(人)必须指定专人,加强教育,严格管理,并对空调使用的合理、正确及安全性负责。

2、学校后勤管理处、节能办、水电管理办将不定期对空调使用管理进行检查,对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部门(个人),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。

3、使用校区内房屋的各经营、生产、服务性单位及学生宿舍使空调的,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度空调的使用管理实施细则,并负责检查、监督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后勤管理处、校节能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52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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